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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内外

市法院“十措施”司法护航蔬菜品牌发展

张家口日报 07版法治 2025年07月21日

图为法官走访彩椒种植户

本报讯(记者 李颖 通讯员 李文江)近日,市中院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制定《依法保护张家口蔬菜品牌十项措施》,为张家口蔬菜品牌建立提供司法保障,助力农业发展,为实现乡村振兴贡献法院力量。

《十项措施》具体包括依法保护蔬菜规模化种植;依法保护蔬菜种子等农资质量安全;依法保护蔬菜产业灾害损失;依法保护蔬菜购销市场诚信交易;依法保护蔬菜产业劳动或劳务关系;依法保护张家口蔬菜产地产业商标品牌标识;优化蔬菜产业诉讼服务机制;构建蔬菜产业矛盾纠纷多元解纷机制;完善“法官服务蔬菜产业”工作机制;依法以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首都“两区”农业生态环境建设。

此前,张北县种植户古女士因使用问题农药致向日葵受损,案件上诉到市中院后,负责法官积极联合行政部门实地测量,以事实促成双方调解,让双方心服口服,最终古女士获赔120万元,这是市法院服务“三农”、落实“抓前端、治未病”的生动实践,也为“十措施”的推出提供了实践基础。

7月16日,崇礼区人民法院高家营人民法庭庭长肖银萍一行五人又来到了石嘴子乡下四杆旗村彩椒种植合作社,在与菜农一起包装、卸车中将大家的法律问题一一解答。随后,在村委会开展了“点单式”普法精准赋能乡村振兴宣讲活动。而类似的送法进乡村活动,自《十项措施》出台以来,成为了他们每月的“必修课”。崇礼区是全市彩椒种植集中区,负责该区域司法案件的肖银萍表示,“十措施”的出台,让蔬菜产业纠纷解决更有章法,能更好地保护当地菜农利益,推动产业发展。

据市中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十项措施》是市中院以京津冀协同发展为契机,助力发挥“菜篮子”效应,积极推进我市蔬菜产业规模化经营、标准化生产、品牌化营销、市场化运作的举措,通过强化审判突出加强蔬菜品牌司法保护,服务保障农业强市建设,对张家口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