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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战是经济战线中的最高形式”

——1945—1946年晋察冀边政府货币阵地战述论(中)

张家口日报 07版长城·聚焦 2025年06月12日

张家口察哈尔文化研究会 常忠义

坚决打击伪联银券,限期挤向边区境外

伪联银券是日伪华北临时政府所发行的钞票,即伪“中国联合准备银行兑换券”简称,主要流通于平津及河北中南部地区。边区政府在1945年9月15日、26日所发的二件布告中通告:在察绥及雁北境内禁止携带流通、在全边区一律严禁流通。而在抗战胜利后,边区境内伪联银券的流通市场不同于伪蒙疆币所应对的政治局面与社会环境,“因为伪联银券是被国民党俘虏了,法币与伪联银券合流了”。故此在11月的“关于货币斗争的指示”中,将伪联银券列为坚决打击伪钞的对象。特别是“国民党进入平津对伪联银券继续采取滥发政策”的环境下,边区政府为保护解放区人民利益,严禁使用伪联银券,将其“用大力挤到未解放之大中城市,缩小流通区域。”因此上对于伪联银券的打击斗争的主要策略是将其“挤出”边区,挤向国统区。

打击伪联银券的斗争,主要集中在边区政府下属的冀中和冀晋行署地域内。为贯彻党中央和边区政府的斗争政策,各行署针对本辖区内的伪联银券使用问题,1945年9月22日,中共冀中党委发出的《关于目前经济斗争的指示》,就明确了“今后即应调整我货币斗争阵容,有准备、有组织地坚决打击伪钞”;1946年1月10日,冀中行署再次发出《关于加强货币斗争的指示》,提出“驱逐伪钞已是有时间性的艰苦斗争任务……各专区必须认真打击与驱逐伪钞,教育动员群众迅速推出伪钞。”1946年2月14日,冀晋行署发出《关于肃清伪钞扩大与统一边币阵地的指示》,就“敌伪顽合流后支持伪钞,且仍继续大量发行,乘我区伪钞未肃清之空隙向我市场侵袭”的形势,相应提出了三项驱逐伪钞的具体步骤,并且提出了联合冀中行署与察哈尔省府共同限期将伪联银券挤出边区的计划。

在具体驱逐行动上,以冀中区为例,4月初接到边区总行“关于平津将于5月停止使用伪币”的电报后,11日即刻确定了“驱逐伪钞,边币迅速占领阵地,不拘于单纯计算比值的高低”政策,特别是“不拘于单纯计算比值的高低”,意在迅速驱逐的时间要比边币与伪币比值波动更为重要。由此“4月中旬至5月上旬,冀中货币斗争呈现出一个富有生气的新形势,伪钞顺利地向平津、石、保流动。”

对于坚决打击伪联银券的斗争,1947年5月的“华北财经会议”予以总结,“因此我们的政策,在1946年1月财经会议上就决定肃清伪钞的方针……预计在4月15日至迟退到4月底必须肃清……所以只有广泛的动员群众力量去买东西,结果是把伪币全部驱逐出去了……这是一个很大的成绩。”

货币斗争中最为艰巨的法币问题

“法币”为国民党政府本币,抗战胜利后主要流通在国统区,而在抗战期间晋察冀边区发行的“边币”已经成为所辖境内的“本币”,在新的解放区内同样法定为“本币”。对于“法币”问题,1945年11月“关于货币问题的指示”第7条提出了“禁止在边区流通、有携带者贬值强制收兑,但不没收”的解决办法。当时由于边区政府面对金融市场的首要问题是伪币,还未出现法币对边区境内金融市场产生大的侵扰。至1946年5月20日,中共冀晋党委在致晋察冀中央局的意见书中正式提出了“关于法币政策”问题,以及冀东行署所反映的“5月至6月半法币由局部向边区进攻到全面进攻”的被动局面,还有冀中行署所指出6、7月两月“经济斗争形势的变化是异常激烈的……法币内侵,边币比值下落(主要是八、十分区)”的异常状况,等等。故此1946年7月15日边区政府在经济政策的制定中,提出了“必须提高边币,打击法币”的政策。

边区政府在前期领导与“伪币”斗争的过程中,简要提出“禁止法币流通”的指示后,仍是冀晋行署于1946年2月份、3月份予以关注,并连续提出相应对策,先是“号召群众拒用伪钞,对法币亦拒用,但不许作文字布告。”接着提出“在金融货币的斗争上……一方面禁止法币流通,一方面储存外汇,做货币斗争的基础。”

抗战胜利后边区政府辖境内与国统区之间的商贸往来所用货币主要是“法币”,因此边区境内将“法币、法币汇票”视为“外汇”,而黄金、白银、美钞只占少数。对于在商贸活动中如何掌握法币,边区政府指出:我区与顽区的经济往来,不能实行自由贸易……除在境内必须严格禁止法币流通携带外,就必须主动地掌握法币……因此对顽货币(法币)斗争,应是政治斗争与经济斗争相结合。

边区政府与国统区商贸往来中的“法币”斗争,1947年5月南汉宸“关于晋察冀边区财经概况”报告给出深刻总结:去年一年对法币斗争所用的力量,是超过打击三种伪币(指伪蒙疆币、伪联银券、伪满洲币)所费的力量……军政形势的优势是一个先决条件,没有枪杆子是没有货币市场的……要货币占优势,还必须有物资的支持,与统一的正确的货币政策指导。

与“法币”斗争中的张家口金融市场

边区政府进驻张家口后,边区银行于1945年9月17日在张家口经过重组开始营业,边区主任宋劭文在开业讲话中阐明了工商业政策,并指出“只有在我抗日民主政府之下才能有经济的发展与繁荣,我们愿意和各界先生共同努力,以建设新的张家口,建设新中国。”由此,张家口成为了在共产党领导下的新民主主义经济工作的城市实践重点,同时边区政府还在张家口发布了对于边区一系列的相关行政命令与政策措施,以保证“建设新的张家口、建设新中国”的愿望实施。

张家口为近现代史上中国北方重要的传统商贸业重镇,金融业聚集要地,尤与平津二地往来紧密。“因为我们与国民党在物资流通上不能划一条长城隔绝,所以就要发生货币交换的问题,以图达到争夺物资有利交换的目的。”1946年后,张家口与国统区的商贸往来,成为了边区金融市场上与“法币”斗争的一个前沿。

“但是如何进行斗争,就有个管理问题。”在“不能划一条长城隔绝”的前提下,商贸往来引带着“法币”的需求量增加。1947年5月华北财经会议上的南汉宸报告中稍作例举:去年(指1946年)“法币不足”的压力却是很大,就以张家口与北平没有完全接轨的情况说,每天来往的商民有三、四千,不要说买卖货物,就是只兑换路费,一天没有几千万也不行。边币与法币的兑换……就以去年几个月银行银号经营的流水来看,法币及汇票全行进出总流水是458亿,黄金55000两在外(均价约值100亿),其中,张家口(4-9月)占50亿连黄金100亿,共150亿。

边区的“法币不足”,是指边区银行“外汇”来源渠道较窄,主要为日常吸收及公营贸易公司等经营部门交回来的。而对边区境内与境外的商贸往来日益频繁,“因为我们不能供给外汇,商人都从黑市购买,其数目比银行所供给的要大几倍……如张家口,银行经营的不过五分之一至四分之一……此外银号经营有68亿(时间平均3个月),张家口银号占30亿。”如何取得对“法币”斗争的胜利,控制由于“外汇”黑市活动引起的金融物价波动等情,边区政府于1946年7月25日颁布了《边区进出口贸易及外汇管理办法(18条)》,其中规定“凡本产货物输出本边区以外者为出口……出口须向边区银行或所属分支行办理出口结汇手续”等等。政府对“外汇”的加强管理有利于对“法币”斗争的顺利进行,张家口自8月实施该办法后金融市场大有好转。

其外,边区银行自1945年9月在张家口开始营业后,规定并执行辖境内“边币一元化”政策。由于边区银行直接与国统区的金融汇兑往来受到限制,1946年5月18日《晋察冀日报》发表刘秀峰在首届参议会上的讲话提到:“工商业发展了紧跟着就是金融……多成立银号,这样可使我们资金周转灵活起来,我们要开展汇兑,并在可能范围内将和平津实现汇兑。”利用银号实施与平津间的汇兑可以增加边区境内的“外汇”来源及储备数量,1947年5月的《南汉宸报告》予以总结:“扶持与团结私人银号,是对敌斗争不可缺少的力量。因为外汇工作不能公开的自由地进行、必须采取秘密的方式才能保证安全,关于私人银号的工作,在张家口共有6家。”

(作者系张家口察哈尔文化研究会学术顾问,河北大学宋史研究中心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所兼职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