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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推出八项举措规范涉企行政检查
■落实“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机制
■建立行政执法“入企扫码”制度
本报讯(记者 孙媛 通讯员 郑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来,我市积极推动《意见》贯彻落实,并就《意见》要求,推出八项举措,提升行政执法质效,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根据工作安排,我市将加强培训与宣传,通过做好《意见》的解读,确保行政执法人员、企业、社会准确理解和把握《意见》的精神实质和具体要求;确定行政检查主体资格和检查事项,全面梳理全市涉企行政检查权的主体清单和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并公示;优化行政检查方式与程序标准,严格落实“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机制,规范检查流程,提升执法闭环管理效能;全面推行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机制,在5月底前,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30家,有效制止涉企不规范执法行为;建立行政执法“入企扫码”制度,8月底前,研发张家口执法A P P,建立“入企扫码”制度;扩充行政执法企业社会监督员队伍,聘任以企业管理人员为主的社会监督员队伍;建立全市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规范,今年上半年,研究制定《张家口市涉企行政执法检查管理办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级行政执法部门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加强对不规范执法行为的责任追究。
为确保举措行之有效,市司法局将牵头抓总,加强综合协调和指导监督,持续跟踪工作落实情况。各有关部门加强协同配合,强化宣传引导,确保涉企行政检查“既不越位、也不缺位”。各县区深入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违反《意见》规定实施的检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