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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办法》实施

科学统一规划,避免“马路拉链”乱象

张家口日报 02版要闻 2025年02月20日

本报记者 王松 通讯员 姚亚丹

近日,我市出台并实施《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这一政策的实施标志着我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和管理迈入规范化、精细化、法治化的新阶段。作为城市地下空间的“大动脉”,综合管廊承载着水、电、气、通信等多种市政管线,是城市运行的重要基础设施。那么,这一《办法》究竟有哪些亮点?它将如何影响我们的生活?记者向市城管执法局专业人士进行了详细了解。

政策背景:从“试行”到“正式”,管廊管理走向规范化

地下综合管廊被称为城市的“生命线”。早在2020年,我市便启动了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作,并出台了《张家口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办法(试行)》。经过两年的试行,这一政策对我市住建部门地下综合管廊实施建设与管理起到指导作用。

2024年,市城管执法局委托专业机构对原《办法(试行)》进行了立法后评估。评估结果显示,原《办法(试行)》在制度设计上具有前瞻性,其颁布对于规范我市地下管廊规划建设,保障地下管线及城市基础设施安全运行,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基于此,同年11月,市城管执法局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借鉴全国先进经验,起草了新的《办法》,并于2024年10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经过多轮修改和完善,最终于2025年1月通过司法审核,正式出台并实施。

政策亮点:多部门联动、有偿使用、安全至上

《办法》共五章三十八条,涵盖了管廊规划、建设、运营、维护等各个环节,其中重点突出以下四大亮点:

◎多部门联合监管,避免“各自为政”

地下综合管廊的建设和管理涉及多个部门,如果缺乏协调,容易出现监管空白。为此,《办法》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市政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地下管廊行业管理工作;市住建部门负责管廊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监管;其他行业主管部门则负责各自领域的指导和监督。通过建立多部门联合监管协调机制,确保管廊从规划到运营的每个环节都有人管、管得好。

◎科学统一规划,避免“马路拉链”乱象

《办法》明确,市政行政主管部门需牵头编制管廊专项规划,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并与“多规合一”深度融合。规划需统筹地下空间开发、道路交通、海绵城市、人防工程等多领域需求,重点在交通流量大、管线密集区域及城市更新地块优先布局管廊,为管线入廊预留充足空间。同时,已建管廊区域内管线原则上应全部纳入管廊,除特殊技术要求或外部连接管线外,禁止管线直埋敷设,有效提升管廊覆盖率,减少“马路拉链”“空中飞线”等乱象,保障城市基础设施安全运行。

◎建立有偿使用制度,推动市场化运营

综合管廊的建设和管理需要大量资金投入,如何实现可持续发展是一个重要问题。《办法》明确提出了“谁使用、谁付费”的有偿使用原则,要求入廊的管线单位向管廊建设运维单位支付使用费用。这一制度不仅减轻了政府的财政负担,还能激励管廊运营单位提高服务质量,推动管廊建设和运营的市场化、专业化。

◎贯彻“安全第一”,筑牢城市安全防线

管廊内集中敷设了燃气、排水等危险系数较高的管线,安全问题不容忽视。《办法》特别强调了“安全第一”的原则,并贯彻于管廊的规划、建设及运营整个过程。其要求管廊运营维护单位建立健全维护管理制度,实现运维管理标准化、应急响应高效化,并要求管廊建设、运营单位在安全保护区和安全控制区设置明显的边界标识或安全警示标识等,真正从多个维度织密安全防护网,筑牢风险防控屏障。

政策意义:让城市更智慧、更安全、更可持续

地下综合管廊是城市运行的重要基础设施。《办法》通过统筹规划各类管线敷设、推行地下空间集约化利用、划定安全保护区、设置醒目警示标识、建立应急响应机制等相关规定,可有效解决多种城市顽疾,强化对管廊运行安全的动态监管,保障管廊安全运行,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精细化管理水平。

此外,《办法》还鼓励科研创新与智能化管理,推广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推动管廊建设与城市可持续发展深度融合,并通过明确管线单位与运营单位的权责分工、建立入廊强制约束和有偿使用制度,进一步规范市场行为,构建良性市场生态,为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了制度支撑。

地下综合管廊虽“藏身地下”,却与百姓生活和城市建设发展息息相关。《张家口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办法》的出台,为市民创造更安全、便捷、宜居的生活环境,同时也为张家口市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让我们共同期待,这一“看不见”的工程,为我们的生活带来更多“看得见”的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