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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一案例获评全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典型
本报讯(记者 李颖 通讯员 李洁)近日,省人民检察院发布一批“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典型案例,通过以案释法,持续引导企业依法经营,不断规范食品药品市场秩序,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市张北县检察院一案例成功入选。
2024年6月,张北县人民检察院收到“益心为公”志愿者反映线索称,草原天路沿线部分商户存在以猪肉干、鸭肉干冒充牛肉干销售。张北县检察院通过实地踏查查明草原天路沿线部分商家存在将猪肉干、鸭肉干冒充牛肉干进行售卖,且未明码标价;散装售卖的肉干未标注相关产品信息,无法提供产品检测报告等问题。通过进一步调查发现,肉干生产厂家生产加工环境恶劣,未定期对产品进行检测,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
同年7月9日,张北县检察院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志愿者、草原天路管理处、市场监管局、文旅局等召开公开听证会,厘清行政机关职责,研究通过“精准寻源、部门合力、四长联动、长效治理”四位一体的治理措施,并于当日公开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送达检察建议。
同时,张北县检察院向县委、县政府进行专题汇报,推动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相关行政机关共计开展联合执法15次,处理违法违规行为11起,处理消费者投诉13件,罚款1.4万余元,取缔流动商贩175个;督促经营户签订《涉旅经营单位守法诚信经营公开承诺书》208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