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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末年初我市C P I上涨0.3%
本报讯(记者 宋锦丰 通讯员 石俊玲)据国家统计局张家口调查队统计,岁末年初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 P I)同比上涨0.3%,分别高于全省、全国平均水平0.2和0.1个百分点。1至11月,我市C P I累计上涨0.4%,分别高于全省、全国平均水平0.2和0.1个百分点。11月份我市C P I环比下降1.0%。
年末,食品烟酒类价格同比上涨1.5%,影响C P I上涨约0.38个百分点。食品中,鲜菜、水产品和蛋类价格分别上涨18.0%、8.0%和1.5%,共同影响C P I上涨约0.4个百分点;鲜果、畜肉类和粮食价格分别下降6.8%、1.7%和1.2%,共同影响C P I下降约0.28个百分点。其他七大类价格同比五涨二降。其中,衣着、生活用品及服务、教育文化娱乐、医疗保健和其他用品及服务价格分别上涨1.1%、0.8%、1.6%、0.4%和4.1%;居住和交通通信价格分别下降0.5%和3.8%。
食品烟酒类价格环比下降3.8%,影响C P I下降约1.06个百分点。由于今冬气温偏暖,利于农产品生产运输,食品中鲜活食品价格普遍下降,其中鲜菜、鲜果、水产品、畜肉类和蛋类价格比上月分别下降19.2%、10.7%、5.1%、2.2%和0.4%,共同影响C P I下降约0.93个百分点。
其他七大类价格环比二涨一降四平。其中,衣着和其他用品及服务价格分别上涨1.8%和0.2%;生活用品及服务价格下降1.1%;居住、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娱乐和医疗保健价格与上月持平。其中进入旅游淡季,飞机票、宾馆住宿和旅游价格分别比上月下降12.2%、2.1%和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