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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在全省率先实施住房公积金“双直付”政策
办理全省首笔住房公积金直付购房首付款业务
本报讯(记者 臧波 通讯员 史晓红)12月18日,在桥东区中泰城售楼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现场协助一位市民办理了用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直接支付购房首付款业务。据了解,张家口率先在全省实施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直付首付款、购房款“双直付”政策,这也是河北省办理的首笔“提取住房公积金直付首付款”业务。
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科室工作人员介绍,为切实减轻缴存职工家庭支付购房首付款压力,推动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从2024年12月18日起,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即可申请办理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用于直接支付购房首付款业务。对于预售商品房,房产交易中心确认网签信息后,住房公积金中心将可提取金额划转至购买房屋所属项目的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对于现售商品房,公积金中心确认网签备案完成后,将可提取金额划转至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公账户,作为购买住房的首付款资金,确保资金安全。
据介绍,“提取住房公积金直付首付款”政策是对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的进一步优化。以往购房者需要先自筹资金支付首付款,再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此项业务开通后,购房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可直接使用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购房首付款,将“先付后提”调整为“即取即付”,不仅有效解决购房人资金缺口,而且办理手续快捷,职工“零跑动”。
工作人员介绍,符合条件的缴存人享受直付首付款的惠民政策后,并不影响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办理,只需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人,留足公积金账户余额确保提取金额不影响贷款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