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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统计四重属性以高质量统计工作服务高质量经济社会发展
——学习宣传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李 嘉
统计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晴雨表”和“温度计”。究竟如何把脉更准确、测温更灵敏、预报更及时,更好的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呢?2024年9月13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决定,为我们做好新时代统计工作指明了政治、经济、法治、为民的方向和路径。
一、增强统计政治性,确保工作不偏航、不走样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都是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检查的虽然是经济问题、经济责任,但反映的一定程度上都是政治问题、政治责任。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相继出台了《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一系列事关统计长远发展和治理能力的重要改革文件,为统计工作擘画了新蓝图、构建了新体制、赋予了新职能,同时,也为干好统计工作明确了政治方向和政治标准。
二、增强统计法治性,做到依法统计、依法治统
统计法治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在统计领域的具体体现。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都将统计造假纳入惩治和监督重要内容。新修改统计法进一步明确“坚持党的领导、加强统计监督”,增加了“建立健全相关责任制,加强对领导干部统计工作的考核管理,依法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追究法律责任”等内容,持续传递惩治统计造假纪法从严的高压信号。
三、增强统计经济性,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统计的经济属性,就是以习近平经济思想为根本遵循,用统计数据、统计分析服务经济决策,用监测评价反映高质量发展总书记指出,统计是宏观调控的重要依据,而数据真实准确,调控才能精准有效。统计数据能够客观反映国民经济运行的总体状况,发现存在的问题矛盾隐患,帮助党委政府制定宏观经济政策、出台应对举措,科学开展经济发展绩效评价,助力经济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四、增强统计社会性,树牢服务意识、贴近民生和企业
统计数据可以反映人口结构、教育水平、医疗保健等情况,有助于各类主体安排活动计划、推动社会进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强各类民调机构的规范管理,完善民意收集、舆情监测等机制,改进方式方法和手段,客观准确反映、把握民意。新时期下社会公众对于数据的了解需求在迅速增长,对统计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带来了新挑战,这就要求我们树牢群众观点、办好民生实事。
去年以来,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先后7次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和中办、国办文件。统计部门5次召开全市专项治理推进会议,制定《防惩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关于以案为鉴推进全市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走深走实工作方案》等,扎实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常态化落实《统计法》进党校,结合全市干部教育培训,开展警示教育,以案释法,加大典型案件通报曝光力度,持续释放《统计法》也是高压线、不容触碰的强烈信号。统筹推进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责任,跟踪问效,做实统计督察“后半篇文章”。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加快推进监督协同和刚性制度建设,建立与纪检、巡察、组织、审计等监督统筹衔接、相互协作机制,常态化抓好责任制落实,加快形成不敢造假、不能造假、不想造假的统计生态。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全市统计系统要以学习宣传新修改统计法为契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和省统计局的具体指导下,聚焦“争一流、当冠军”,主动作为、久久为功,持续增强统计四重属性,当好坚定的执行者、行动派、实干家,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