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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务动态

以“检察”之力守护“文化根脉”

张家口日报 07版法治 2024年09月23日

本报记者 李颖 通讯员 李亮

文化是一个民族的根和魂,守护文化传承才能不忘来时路,为强化文化遗产保护,近年来,我市检察机关不断完善检察监督保护长效机制,积极探索文化司法保护新路径,加大公益诉讼办案力度,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动协作,为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公益诉讼筑起文化遗产“保护墙”

长城是中华民族的重要象征、民族精神的重要标志,为做好长城文化价值发掘和文物遗产传承保护工作,弘扬民族精神,7月初我省举办了长城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家咨询研讨会,而我市作为多条古长城所在地,承办了此次会议。研讨会重点围绕我国长城保护现状、长城保护中存在的问题以及长城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等进行探讨咨询,提出了许多具有前瞻性和创新性的见解。

张家口是我国长城修筑最早的地区之一,其中大境门系万里长城四大关口之一,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对象。近年来,为保护长城遗址,我市检察机关以公益诉讼检察为抓手,多措并举推进、纵横一体履职,积极探索长城保护综合治理新路径,取得了显著效果。截至目前,已立案长城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4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5件,用法治力量守护长城。

其中,针对大境门段长城旁出现的违规搭建活动板房,城墙上有钢钉插入,严重影响长城的生态环境和历史风貌问题,桥西区人民检察院迅速立案并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磋商程序,与相关行政机关进行了深入沟通,依法对违规建筑进行拆除;涿鹿县检察院及时与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就马水长城保护问题达成共识,进一步加大对县域内文物的保护力度;桥东区检察院与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青边口村委会共同对辖区内长城烽火台进行实地勘察,就修缮维护达成共识;康保县检察院则对金长城遗址康保段内文物标志牌缺失等问题向相关部门提出监督建议。

专业团队凝聚保护“向心力”

蔚县有“八百古堡”之称,县域内遍布国家级、省级文保单位。其中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4项,省级11项,市级40项,是传统文化的聚集之地。

多年来,蔚县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先后实地查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所在地、表演展示地、工作室,并与蔚县打树花艺术传承人、蔚县周氏剪纸传承人、蔚县拜灯山习俗传承人、蔚县秧歌传承人进行座谈,开展了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共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40条。

该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文化遗产保护需要形成专业性、长效性的保护,为此,我院成立了‘代蔚长歌’司法保护团队,依法打击犯罪,督促行政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与文物部门联合开展‘进古堡、访群众、查文物’集中宣传活动。”

同时,为形成保护合力,蔚县检察院还充分运用圆桌会议、磋商、听证、检察建议等形式,推动相关部门形成文化遗产保护合力,以“我管”促“都管”,为文化传承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常态宣传构筑全社会保护“大格局”

《回关南》《割红缎》《拉骆驼》《三女拜寿》,6月以来,一出出精彩剧目在康保县二人台大剧场,各村落的田间地头、村委会大院中精彩上演,村民们既观看到了精彩的演出、丰富了文化生活,又详细了解了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东路二人台”。康保县二人台作为“东路二人台”的代表,被列为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了更好地强化非遗保护,康保县人民检察院便联合县二人台艺术团,开展了“送戏下村”活动,共开展演出百余场,宣传面涉及50余村,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

7月5日,在省长城保护日上,为了增强“人人知晓,人人有责”长城保护全民意识,持续推动法治理念在长城保护中落地见效,市人民检察院在大境门广场开展“守护长城,爱我家园”主题法治宣传活动。活动中,检察干警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分发宣传单、现场讲解等形式,向群众普及明长城历史发展,倡导大家爱护长城、保护长城。同时,鼓励群众积极提供长城保护公益诉讼线索。活动得到了过往群众的积极响应,共发放《长城保护条例》《河北省长城保护条例》《长城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宣传手册》相关宣传资料1000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20余次。

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全市检察机关通过印制文物保护、老字号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手册,制作历史文化保护宣传片,深入景区、园区、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文化保护社会氛围。同时,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站、报刊和新媒体,加大宣传和普法力度,促进了法治观念在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深入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