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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院等四部门签署合作备忘录

加强历史文化遗产和旅游生态环境保护

张家口日报 02版要闻 2024年09月03日

本报讯(记者 李颖)8月30日,市政府新闻办公室邀请市中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召开主题发布会,对外公布《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文物单位及旅游景区景点环境保护共同推进文化旅游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合作备忘录》并就相关内容进行介绍。

为进一步健全传统村落、古民居、文物保护单位等重点文化设施和旅游景区、景点保护体系,构建人文环境保护和生态环境保护新格局。日前,市中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通过友好会商,签订了《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文物单位及旅游景区景点环境保护共同推进文化旅游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合作备忘录》,进一步强化我市在传统村落、古民居、文物保护单位等重点文化设施和旅游景区、景点保护等方面的工作。

据悉,我市现有1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蔚县),1座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宣化),7片历史文化街区,66处有名历史建筑。截至2023年12月,7片历史文化街区已全部设置保护标志牌,66处历史建筑全部挂牌测绘建档。合作备忘录的设立致力于这些传统村落、古民居、文物单位及旅游景区景点的保护与修复工作,确保历史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推动传统村落、古民居、文物单位等文化旅游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利用,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的和谐统一;倡导绿色发展理念,提升旅游景区的生态环境质量,打造生态文明示范点,切实提升文化旅游和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能力。备忘录具体包括信息共享、联席机制、联合宣传、诉调衔接、恢复性理念等八个方面内容。

按照合作约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文化广电和旅游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将充分协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联席机制。四方还将共同策划和实施宣传推广活动,积极引导人民群众切实增强对传统村落、古民居、文物单位等人文环境和旅游景点景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及时建立文化旅游审判专家库。

我市法院届时将在传统村落、古民居、文物单位和旅游景区景点等文化旅游资源丰富的县区设立旅游和生态环境保护巡回审判点。建立旅游和生态环境审判绿色通道,有效推进诉源治理。定期到巡回审判点研究环境保护方案、提供环境保护法律咨询、开展环境保护法治宣传,就地审理涉文化旅游、破坏环境资源的案件。对于破坏文物古迹等违法犯罪行为,坚持惩处与教育相结合,抓前端、治未病,实现文物单位和旅游景区景点环境司法宣传全覆盖。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文化旅游部门探索参与公益诉讼新模式,对于文化旅游部门、住房和建设部门、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提起的公益诉讼,四方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立案之前的社会影响、社会风险评估,制订实施方案,发挥最大化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