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涿鹿开出该县首例校外培训行政处罚决定
本报讯(记者 苏丽霞 通讯员 栗晓峰 宋利伟)日前,涿鹿县教体局依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规定,对在某小区底商违规进行学科类培训的路某某下达了警告和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规行为。该案是涿鹿县校外培训领域首例行政执法案例,也是《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53号)实施以来,涿鹿县开出的首例校外培训行政处罚决定。
7月8日,涿鹿县教体局接到群众举报,在某小区底商有违规学科类培训进行。执法人员前往事发地点进行现场检查,依法拍照取证并完成了《现场检查(勘验)笔录》《询问笔录》等工作。经核查,认定该个人在没有取得任何办学许可证件的情况下,通过发朋友圈、张贴广告等方式进行违规学科类招生,利用商铺有偿组织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违反了《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规定,执法人员对该公司下达了警告和罚款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规行为。
同时,连日来涿鹿县教体局还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在暑假来临之际,联合消防、市场监督、公安等部门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共发现问题12处,均整改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