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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原县“四步工作法”狠抓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本报讯(记者 宋锦丰 通讯员 董成武)为不断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秩序,有效提升农村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自3月初至6月底,阳原县全面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本次专项整治以农村地区超市为检查重点,按照“过期食品不消除,排查整治不停止”的原则,以“四步工作法”稳步推进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发挥县政府食药安办督促指导作用。阳原县政府食药安办组织精干力量成立督导检查小组,随机抽取全县180个村295户食品经营户进行突击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向各乡镇下达《提醒敦促函》17份,积极督促各乡镇进行整改,并对后续整改情况进行跟踪评价。
发挥包保干部和村级食药安全协管员巡查指导作用。阳原县各乡镇政府积极组织全县480名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包保干部和149名村级食药安全协管员对辖区内所有食品经营户进行全覆盖排查,严查证照过期、销售过期、三无食品、环境卫生“脏、乱、差”、食品非食品混放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期间累计排查食品经营户1669家次,发现问题隐患343个,已全部整改到位。
发挥市场监管局监督执法职能。该局根据各乡镇提供的食品安全问题线索,积极开展执法检查,尤其是对屡教不改、存在问题隐患较多的经营户进行严格查处,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消除问题隐患。专项整治期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280余人次,监督检查食品经营户1139家次,消除问题隐患331个,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28份,立案5起。
突出重点监管,示范引领带动。该局认真梳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筛选出137家问题隐患较为突出的食品经营户,建立重点户监管台账,增加监管频次,严格督促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同时,选树30诚信经营商家,在全县范围进行宣传推广,鼓励各食品经营者学习借鉴,引导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通过此次专项检查,有效净化了农村食品市场经营秩序,同时也增强了农村地区食品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规范经营意识,以及自身对假冒伪劣食品的防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