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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出借银行卡挣钱?莫成电诈“工具人”

两男子涉嫌电信诈骗被行政处罚

张家口日报 04版民生社会 2023年11月16日

本报讯(记者 陈嘉 通讯员 孟凡凡)只要将银行卡“租”“借”给别人,就能轻松拿到“好处费”。这些看上去只是帮个忙的“小事”,实则是摊上了违法犯罪的“大事”。11月8日,工人新村派出所根据线索核查,破获两起非法出租、出借银行卡的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2人。

近日,石某、袁某分别来到工人新村派出所称自己的银行卡被冻结。民警经过核查发现,两人的银行卡均有不明转账记录,涉嫌电信诈骗,遂进行进一步调查。经查,石某、袁某均有非法出租、出借银行卡的行为。随后,石某、袁某如实供述了明知他人使用自己名下银行卡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仍将银行卡出租、出借给他人转账使用的行为。工人新村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依法对石某、袁某给予行政处罚。

工人新村派出所所长孙旭东介绍,非法出租出借银行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将受到法律惩戒,同时带来的严重后果还包括:人民银行将相关信息移送金融信用基础数据库,违法违规记录到个人征信报告,将在一定时间内影响相关人员的贷款和信用卡申请;5年内暂停相关单位和个人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也就是相关单位和个人5年内不能使用银行卡在A T M机存取款,不能使用网银、手机银行转账,不能刷卡购物,不能通过购物网站快捷支付,不能注册支付宝账户,不能使用支付宝、微信收发红包和扫码付款;银行和支付机构5年内不得为相关单位和个人新开账户,惩戒期满申请开户的,银行和支付机构将加大审核力度。

孙旭东提醒,凡向违法犯罪分子,出租、出借、出售、购买手机卡、银行卡,都是违法犯罪行为,广大群众要提高防范意识,切莫贪图小利,成为犯罪的“帮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