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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1家组织1名个人获第十二届河北省政府质量奖
本报讯(记者 王棣)日前,省政府发布《关于第十二届河北省政府质量奖授奖的决定》,授予10家组织和10名个人第十二届河北省政府质量奖。其中,张家口市杰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荣获组织奖;张家口弘基农业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张海获个人奖。
河北省政府质量奖是经中央批准设立的省级评比达标表彰项目,以省政府名义开展,是我省在质量管理领域授予相关组织和个人的最高荣誉。截至目前,全市拥有省政府质量奖组织奖7家,省政府质量奖个人奖4名,省政府质量奖提名奖9个。
获奖组织和个人表示,将进一步树牢质量观念和精品意识,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充分发挥质量标杆示范引领作用,持续推动质量创新,扎实抓好质量管理,不断提升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持续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让精益求精、追求卓越、崇尚质量成为全社会的价值导向和时代精神,带动更多劳动者为建设质量强省、质量强市,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