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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方面发力 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张家口市2023年民营经济发展工作要点》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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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郭霞
日前,市民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张家口市2023年民营经济发展工作要点》提出,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的创造活力和发展潜力,引导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正确理解党中央关于“两个毫不动摇”“两个健康”的方针政策,消除顾虑,放下包袱,大胆发展,为建设中国式现代化张家口场景贡献智慧和力量。
今年,张家口将在八方面发力,推动民营经济迈出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新步伐。
推动科技创新
开展科技成果推介。探索京津冀科技成果信息共享机制,利用省级科技成果数据库,面向企业开放。利用“揭榜挂帅”、科技成果直通车、中国发明协会项目路演、中科院先进科技成果进张垣等形式,架起科技成果与企业间的桥梁,实现科技成果向需求企业精准转移转化。
完善科技特派员和科技特派团工作机制。抓好省级科技特派员(团)工作,制定《张家口市专精特新企业科技特派团工作制度》,向有需求科技型企业派驻科技特派员和专精特新企业派驻科技特派团,为企业创新发展提供有力人才支撑。同时,做好科技特派员和科技特派团进企业对接服务工作。
实施优质中小企业培育计划。建立健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差异扶持工作机制,以“成长一批、孵化一批、转化一批、回归一批、引进一批”为途径,集聚各类科技资源支持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提升科技型企业数量和质量,持续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优质中小企业发展,提高政策精准性和有效性,加大服务力度,不断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力争“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总数达到160家以上。
强化综合科技服务。加强技术转移机构建设,提高技术转移机构数量和质效。支持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机构发展,鼓励具有一定资源和服务经验的市外科技服务机构来我市开展业务。构建良好的科技服务环境,形成政府与服务机构的良性互动,共同助力企业创新绿色高质量发展。推进科技服务机构开展跨领域、跨区域合作,完善社会化科技服务体系,建立多部门共同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工作合力。引导民营企业做好各类科技创新平台申报和建设,不断提升企业技术研发能力和创新能力。以县域特色产业集群“领跑者”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为重点,通过网络征集平台、服务热线、接待中心和实地考察等方式常态化开展技术创新需求征集,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遇到的技术难题。
强化金融服务
优化信贷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信贷产品和服务模式,优化贷款发放流程,加大民营企业的信贷支持,扩大信用贷款政策覆盖面,降低融资成本。加大“信易贷”平台推广应用力度,力争年底前实现信易贷平台企业注册及实名认证数量超过全市存续企业总量的20%,归集上传企业授权书数量达到全市存续企业数量的10%。合理设定利率水平,持续扩大减费让利政策影响面。
开展银企对接。发挥产业、财政、金融政策协同效应,联合开展专项对接活动,建立重点企业动态名单库,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向银行机构推送“专精特新”、产业集群“领跑者”等企业融资需求,推动政银企对接工作常态化,帮助企业融资。
推动减税政策落地落实。多措并举推动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科技创新型企业优惠政策及接续措施落地见效,确保政策红利助企纾困、惠企利民,让税费优惠政策直达快享。
扶持企业上市融资。持续开展定向培育和精准辅导,开展形式多样的资本市场培育活动。对上市意向企业进行摸排,及时更新市级上市企业资源库。聚焦企业上市前期培育,继续实施“蝶变计划”,对接沪、深、京证券交易所和知名券商机构,围绕拟上市企业开展精准辅导。落实企业上市相关政策,全力推进企业上市。
推动县域特色产业振兴
培育“领跑者”企业。落实《张家口市县域特色产业集群“领跑者”企业培育行动方案》,加快推动企业上市、科技赋能、产业升级、强链补链、金融助力、冀有特色“六大行动”任务落地。实施分级重点培育计划,在国家级(省级)绿色工厂、制造业单项冠军、智能制造标杆企业、拟上市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培育企业等多领域深入挖掘“领跑者”潜质企业46家,建立“领跑者”企业培育库,“一企一策”制定培育方案,推动资源要素向“领跑者”企业集聚、政策措施向“领跑者”企业倾斜、工作力量向“领跑者”企业加强,力争2023年省级“领跑者”企业达到7家。
构建集群梯度培育体系。落实《河北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培育管理指南》,实施分层培育,构建国家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省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和县域特色产业集群梯度培育体系,分级指导、分类施策。指导县区开展产业链梳理分析,逐集群细化产业链全景图,制定县域特色产业链提升方案,强化产业链招商,提升产业集群发展动力。持续巩固装备制造、新能源、大数据、汽车等产业集群发展势头,建立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发展项目库,推动项目落地,加快形成龙头引领、链条延伸、集群共进的局面。
开展对接服务活动。开展质量服务企业行活动,组织专家和技术机构深入企业服务,帮助企业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和品牌建设能力。聚焦集群、企业的科技技术、人才等需求,组织科技特派员进集群活动,做好科技特派团、员与集群企业的对接服务。
稳就业促发展
统筹做好就业援助工作。全面推广使用“垣岗在线”平台,摸清就业人员和需求侧底数,建立需求清单,有针对性地开展“131”服务。分行业、分区域、分主题组织开展“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服务月”、“金秋招聘月”等专项活动,举办高频次线上线下招聘洽谈会,做优直播带岗。深入重点用工企业准确掌握用工信息,最大限度为有就业意愿人员提供更广泛的就业岗位,精准、高效地实现人岗对接。
用好用足降费减费政策。自2023年5月1日起,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商保险费率,实施期限延长至2024年底,确保参保单位尽享政策红利。建立新开办企业社保登记和企业注销社保登记工作台账,落实“一月一回访”制度,及时了解市场主体诉求高效回应。依托信息化建设全面提升服务效能,实施“综合柜员制”改革,逐步实现“一网办、一窗办、一次办”,减轻企业事务性负担。
推动外贸保稳提质
加强企业包联帮扶。持续落实各项惠企政策,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成立包联帮扶组,积极主动送政策送服务到企业,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发展外贸新业态。多渠道开展外贸产业招商,以全市主导产业产品为依托,定向引进培育外贸龙头企业,增加外贸企业数量,提高外贸企业质量,为全市外贸产业规划布局,指导外贸企业由弱到强、由少增多,实现“跑步”追赶。
助力企业开拓内外市场。组织企业参加广交会、廊洽会、进博会等国内重点展会。实施“冀货出海拓市场”行动,组织我省企业参加境外知名展会。支持中小微企业以“境内线上对口谈、境外线下商品展”方式参加境外展会。
优化政务服务
提升服务水平。持续规范审批事项办理,规范政务服务窗口设置,全面推行一窗综合受理。持续深化基层综合服务改革,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百米”。推进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集约化建设,推动更多事项网上办、一次办和“就近通办”。优化政务服务“掌上办”,提高“冀时办”承载能力,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推进市县两级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完善电子证照库,推进电子印章跨地区跨部门互信互任,为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提供更多便利。
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相结合,运用信用风险分级分类开展的抽查次数占抽查企业总次数的比例不低于80%。完善内部联合抽查和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机制,年度内确保各地内部联合抽查数量占抽查总数量的比例不低于30%,市、县两级每季度分别至少开展1次部门联合抽查。持续完善“一单两库一指引”,深入推进联合抽查和信用风险差异化抽查,完善随机抽查后续处置机制,年度随机抽查企业占比不低于3%,企业信用风险差异化随机抽查企业占年度抽查企业总数不低于80%,抽查检查结果公示100%,抽查检查发现问题后续监管和处理100%。
全面推进社会信用建设。实施分级分类信用监管,健全跨部门综合监管制度。完善企业信用风险监测预警,制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方案。持续推进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强化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与双随机抽查、重点监管、专项整治等有机结合,提升市场监管综合效能。
提升准入准营便利化推动经营主体提质增量。巩固提升企业开办“一网通办、一窗受理、一日办结”成果,深入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年内实现企业开办、员工录用等13个一件事套餐全部开通,推进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发票、电子印章同步发放。充分发挥省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开展“服务个体户、助力稳增长”专项活动。积极推进国家“个转企”试点,探索创新并推广富有河北特色的措施和经验。
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规范民企市场准入。依托河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完善常态化民间投资项目推介机制,筛选发布交通运输、仓储物流、能源等重点领域项目。加强涉企文件管理,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及时修改或废止不符合“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市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营造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积极引入高匹配度、高认同感、高协同性的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充分保障民营企业平等参与权利,促进各类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密切政商关系
加强政企沟通协商。建立健全政企沟通协商有效平台和长效机制,组织开展政企座谈会,切实为民营企业纾困解难。深入开展民营经济统战工作“四大行动”,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开展“政策惠企”活动,为企业提供政策支持,注入发展活力。
依法保护企业和企业家权益。加强涉及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案件法律监督,深化涉民营企业刑事“挂案”清理,强化涉民营企业民事检察监督,强化涉民营企业行政检察监督。保障民营企业家在协助各级机关审查调查时的人身和财产权益。全面落实民法典、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健全完善司法执法对民营企业家的平等保护机制,全面推行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审慎采取司法强制措施,推进涉企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畅通民营企业维权受理渠道和申诉渠道,优化12309检察服务中心涉企案件受理“绿色通道”,微信公众号涉企申诉端口,开展“千名检察官进万企”活动,全力打通服务企业发展“最后一公里”。依法保护民营企业物权、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财产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家的生命健康、名誉等人身权,严惩各类破坏营商环境犯罪,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依法治理网络环境。
引导企业家履行社会责任。动员和引导社会力量履行社会责任,进一步推进“万企兴万村”行动、民营企业回报家乡专项行动,广泛发动民营企业深度参与乡村振兴,加快培育农村新业态,建设美丽乡村,助力共同富裕。统筹做好社会帮扶专班工作,开展“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回头看”,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