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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6区供暖时间延长至4月5日

张家口日报 01版头版 2023年03月30日

本报讯(记者 王松 通讯员 梁娜)供热关乎市民冷暖,体现着一座城市的温度。3月29日,记者从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获悉,我市主城区采暖季供暖时间延长至4月5日24时。

按照法定供暖期规定,我市每年正常供暖期结束时间应为3月31日。据市气象台预报,我市4月2日至5日受明显的冷空气活动影响,其中4月2日至3日有雨转雨夹雪转雪天气,降水过后风力增大,过程降温10-13℃。为保障居民生活质量,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桥东、桥西、宣化、下花园、万全、经开区在本采暖季原供暖期限的基础上,延长供暖时间5天,即4月5日24时停暖。其他各县区政府根据当地气温情况自行安排停暖日期。

市委、市政府要求各区政府认真组织安排好辖区内供热保障工作,相关供热企业要和热源企业做好衔接工作,确保延期供热期间供热安全平稳、供热质量达标。本供暖期结束后,各区县、各企业要认真梳理供暖期间存在的集中供热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按照“冬病夏治”的原则,全面完成整改,确保下一采暖期供暖工作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