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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措施为《新型能源强市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保驾护航

张家口日报 06版能源交通 2023年02月20日

本报讯(记者 马明明 王宁 通讯员 苏芮)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全球治理。”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2月15日,我市出台《新型能源强市三年行动推进方案(2023—2025年)》,全力打造全国新能源创新创业基地、新能源装备基地,使我市成为清洁高效、多元支撑的新型能源强市。为此,我市制定了四项措施,保障《新型能源强市三年行动推进方案(2023—2025年)》顺利实施。

构建一个协调机制。围绕“张家口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和“新型电力系统张家口示范区”建设,由市政府和冀北电力公司成立“电力两区”领导小组,形成有效合作机制,推动并网接入流程优化、主干网及配电网建设、园区绿电直供、跨区绿电交易等先行先试,构建支撑新型电力系统的政策创新环境。

建立两个数据库。依托全市新能源可用地块的资源详查,形成市县共享一张底图的资源库,为科学谋划项目提供可用土地支撑;通过构建“项目等指标”的申报创新模式,各县区谋划具备土地条件且不定主体的项目,形成市级项目库,为全市招商引资提供明确的资源清单,推动经济绿色低碳转型。

成立三个工作专班。根据新能源产业特点,以推动新能源项目建设并网为重点,成立“手续办理、电网推进、指导服务”三个专班,解决新能源项目开发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创新四个发展路径。创新园区绿电直供模式,为大数据等绿电需求产业打开发展空间;创新风电场再建模式,为坝上风电早期开发区域释放发展空间;引导电网投资模式创新,为已批复项目及时开工创造条件;建立固投归招商县区、税收分成的“飞地管理”新模式,为市县协同发展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