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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简化经济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程序
本报讯(记者 孙媛)近日,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市司法局负责人就我市实施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状况告知承诺制有关情况进行发布。
为深入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法》有关规定,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市司法局不断创新优化法律援助便民利民工作举措,推出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状况告知承诺制度,2022年7月25日,《张家口市司法局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状况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试行)》正式实施,法律援助申请形式由过去的群众申请、群众举证,变为群众承诺、政府核查。
原先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除70周岁以上老人、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农民工工伤等部分特殊群体或特殊案件外,提供经济困难证明是必须要提交的材料之一,经济困难证明包括申请人住房、车辆、存款、工资等信息,出证难成了许多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的“拦路虎”“绊脚石”。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状况告知承诺制实施后,由过去的申请群众提交经济困难证明改为申请群众如实说明自己的经济困难状况,签订个人经济困难状况承诺书。一说明、一承诺,以“书”代“证”让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彻底没了负担、少了烦恼。
据了解,我市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状况告知承诺制正式实施后,全市受理法律援助申请共685件,其中涉及群众708人(有一件案件涉及多人申请的情况),其中有644人因承诺制的实施而受益,免除出具经济困难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