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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热点问题看这里

张家口日报 02版要闻 2022年12月11日

今年以来,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稳经济一揽子政策等叠加发力,为减轻市场主体负担、稳住宏观经济大盘提供了有力支持。为方便广大纳税人更好地理解和享受政策,近日,记者采访了我市税务部门相关负责人,并就大家关心的2022年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热点问题进行了整理,请一起来了解。

一、哪些纳税人可以申请办理2022年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及“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及“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和“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

二、申请留抵退税需同时符合什么条件?

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骗取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三、什么是增量留抵税额和存量留抵税额?

(一)增量留抵税额,区分以下情形确定:

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前,增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与2019年3月31日相比新增加的留抵税额。

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后,增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二)存量留抵税额,区分以下情形确定:

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前,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大于或等于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的,存量留抵税额为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小于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的,存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后,存量留抵税额为零。

纳税人可在规定期限内同时申请增量留抵退税和存量留抵退税。

四、允许退还的留抵税额如何计算?

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100%

允许退还的存量留抵税额=存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100%

进项构成比例,为2019年4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占同期全部已抵扣进项税额的比重。

在计算允许退还的留抵税额的进项构成比例时,纳税人在2019年4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内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无需从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中扣减。

(郭霞 李海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