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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建筑可获十项政策激励
本报讯(记者 臧波 通讯员 李波)为加快城乡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我市出台容积率奖励、财政资金补助、信贷金融支持等十项绿色建筑激励政策,重点支持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装配式建筑项目发展。
十项激励措施包括:实施容积率奖励。在办理规划审批(或验收)时,对采用装配式建筑方式或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方式建设的项目,分别按其地上建筑面积的3%和9%给予奖励。给予财政资金补助。对采用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方式建设的单个项目,建筑面积不低于2万平方米的,和新开工建设的装配式或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商品房建设项目(含农房),给予补助、补贴。落实税费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装配式建筑构件生产企业享受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企业和创新性企业扶持政策。提高公积金贷款比例。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一星级以上新建绿色建筑或新建装配式、被动式超低能耗自主住房的,贷款额度上浮20%。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励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在依法依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积极探索支持绿色建筑、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发展的新模式,加大融资、上市支持力度,提高保险保障水平。优先考虑评优评先。对装配式建筑、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项目在优秀设计评选、工程评优、新技术示范认定等方面优先考虑,相关信息作为参建单位良好行为信息录入建设行业信用信息系统。
此外,政策还在提前预售审批节点、降低资金监管比例、免除供热相关收费、列入生态环保正面清单方面给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