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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知识

牢记!安全生产十条“红线”

张家口日报 02版要闻 2022年09月27日

安全无小事,人人讲安全。安全意识,就是人们头脑中建立起来的生产必须安全的观念。安全红线是安全生产的监督底线,安全范围的一条警戒线,绝对不能超越。对此,大家时刻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定,坚决守住以下十条安全生产“红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一、任何时候、任何人不允许占用或堵塞消防安全通道。

二、任何人不允许携带烟火、火种进入生产区、酒后上岗或无证操作。

三、高速运转部位正前方、吊物下严禁人员通行、跨越和逗留。

四、运转中的设备,严禁处理任何问题。

五、吊装口处安全门,在不进行作业时要关闭严实。吊装物下严禁站人或有人通过。严禁高空抛物和传递物品。

六、维修设备必须开工作票、断电、挂警示牌。

七、高空作业必须开高空工作票,正确使用安全带、4米以上的作业必须用双背带安全带。

八、容器作业,必须开容器作业票,进行强力通风,正确使用安全带,安全绳,二人以上在池口监护(安全绳半拉紧状态)。

九、电器、配电箱(柜)周围或下方,蒸汽管道和电缆下方、公司各个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不允许有易燃物、易爆和危险化学品。

十、明火作业、电焊作业、拆卸安装法兰盲板作业,必须开工作票,清理现场,预备水源或消防器材。动火作业,必须提前向企管部门申请,由企管部开具动火作业证。企管部派人检查、监督、监护安全措施。有金属容器必须加绝缘垫、穿绝缘鞋,个人安全防护不到位不允许作业。

(郭霞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