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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知识
安全用气做到“六”不准
燃气具有易燃易爆特点,用气安全关乎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但只要懂得燃气使用常识,按要求正确使用,有关事故是完全可以避免的。燃气公司工作人员提醒广大市民在使用燃气时,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燃气公司各项规定,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到“六”不准。
一是不准擅自拆、改燃气设施和用具。如需拆、改(如装修)的,由具有相应资质的燃气安装、维修企业负责施工。确需移动燃气计量装置及计量装置前的设施,必须经燃气供气单位同意。
二是不准将燃气管道、阀门、流量表、燃气器具等燃气设施密封或暗室安装。如装在墙壁内、吊顶内、柜内、灶台内等。
三是不准在安装燃气表、阀门等设施的房间内堆放杂物、住人。
四是不准在燃气管道牵挂电线、绳索悬挂杂物。
五是不准私自开启或关闭燃气管道公共阀门。
六是不准非法使用燃气设施和偷盗、转供燃气。
(郭霞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