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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法治护航筑牢自建房“安全墙”
本报讯(记者 孙媛 通讯员 郑超)自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以来,市司法局充分发挥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职能作用,扎实推进我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从制度层面入手全面消除自建房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7月以来,市司法局先后对《张家口市农村自建房规划管理办法》《张家口市农村自建房建设管理办法》《张家口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张家口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进行合法性审核。审核中,工作人员从文件制定主体及权限进行审查,四个文件分别由相关部门依据自身职责权限起草,研究通过后拟由市政府办公室制发,主体适格。在对文件的内容进行审核时,依据国家部委以及省政府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同时参考其他省市的文件,共出具法律意见14条。同时,对规范性文件法定程序提出建议,考虑到四个管理办法直接影响百姓的权利、义务,建议实施意见的起草机关履行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程序,确保管理办法制定程序合法。
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为自建房安全整治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提高了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