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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植法治沃土兴商贾
——全市法院优化营商环境促企业发展工作综述
本报记者 李颖 通讯员 潘守成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今年以来,全市法院积极开展“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围绕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寻求司法服务新方式、新途径,为经济发展培育稳健法治生态土壤,让法治化营商环境成为企业发展的“定心丸”。
多措并举,审执质效有速度
“法院开辟了涉企案件‘绿色通道’,考虑到我们经营公司不易,利用强制扣押手段促使被申请人现场履约给付执欠款13.6万元,十分感谢法官的高效办案!”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经理刘某说。日前,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干警2天时间高质量完成诉前财产保全工作,还促成了被申请人当场履行给付义务,积极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赢得了企业的称赞。
聚焦服务中小微企业,建设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今年以来,我市法院将提升审执质效作为法院优化营商环境的切入点和发力点,推出系列举措。
着力推进线上智慧诉服。目前,全市法院推行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网上缴费、电子送达以及互联网开庭等等,切实为企业诉讼提供高效便捷司法服务。
开通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全市法院为企业开通涉企案件“绿色通道”,有效降低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所耗费的时间、成本,有针对性地破解制约“办理破产”、“执行合同”等指标优化提升的痛点、堵点、难点。
妥善审理民商案件。妥善审理与民营企业相关的各类民商事纠纷案件,依法审结涉产权再审案件16件,准确界定产权关系,增强知识产权保护,确保市场公正公平。
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今年5月,市中院发布2021年度行政审判白皮书,分析了我市行政案件受理情况并就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提出建议,依法监督行政主体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持续开展执行专项行动,审慎适用财产保全等强制措施,慎重冻结、执行企业流动资金,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有效压缩涉企、涉合同纠纷案件审理执行时长,全市法院执行案件结案平均用时同比缩短22.98天,实际执结率同比提升27.44个百分点,执行完毕率同比提升22.38个百分点。
纾困解难,助力企业有温度
“谢谢他们的理解,更谢谢法官的支持帮助,我们一定按照分期还款协议履行。”被告方张北县某食品有限公司负责人对执行法官表示。
在岳某某诉张北县某食品有限公司、张家口某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判决二被告偿还借款1200万元,受疫情影响,上述两家公司经营困难,均未及时偿还借款。
张北法院执行法官李鹏翊发现两企业仍在经营,考虑如果强制处置企业厂房、生产设备,势必把企业逼到停工破产地步,可能导致“执行一个案件,垮掉两家企业”,于是他组织双方当事人反复协商,最终达成和解协议,由张家口某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先行一次性清偿660万元,剩余欠款540万元由张北县某食品有限公司分期履行,确保了企业正常生产。
新冠肺炎疫情、经济下行双重压力,给企业带来利润下滑,为使类似该案的企业尽快复工复产,年初,市中级人民法院便确立了“助企纾困保民生,护航经济促发展”工作思路,要求各级法院办案中因案施策,把平等保护、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落实到涉企每一件案件中,采取有益于企业复工复产和保障民生的具体举措,激活企业内生动力。
能动解纷,司法服务出效果
2020年2月,广东某实业公司向某银行贷款3亿元在张北县建设数据中心,广东某实业公司提供抵押担保。后公司资金链出现问题,导致未能按约偿还利息和本金。某银行遂诉至法院,并申请进行财产保全。市中院执行局副局长冯记坡接手案件后,把双方当事人召集到法院,摆事实、讲发展,最终制定了法院暂缓强制执行,某银行解封部分资产、办理借新还旧手续、增加放贷额度、延长还款期限、降低贷款利率、项目重启等一揽子执行方案,双方达成和解,企业得以喘息继续运行。
为积极正面引导涉企纠纷解决,全市法院积极打好纠纷快捷调解、快捷审理、快捷联动、快捷解决组合拳,依托法官工作室、派出法庭等提供司法服务,推动矛盾快速化解。
“只有推进简单民商事案件实质性化解,让企业高效流转,才能最大限度保护市场主体,只有保住了市场主体,才能保住经济发展的基础,当前全市法院大力开展调解工作,对简单纠纷通过速裁快审程序办理,1-8月市中院共审结速裁程序民事案件745件,速裁案件平均审理时限仅为14.61天,极大提升了办案效率,用法治力量为市场主体保驾护航,助力各类市场主体渡过暂时难关。”市中院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