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 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 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的精神, 我市禁食野生动物处置工作已于9月29日全部完成。 9月15日, 我市完成了全市野生动物养殖现状调查。 我市人工养殖野生动物(不含列入《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涉及11个县区、26家、25种、5890只。 其中以食用为目的的野生动物只涉及 1家,即阳原县齐亮养殖专业合作社,养殖蓝孔雀3496只 (含5月29日 《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 公布后孵化278只)。 按照 《河北省以食用为目的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主体退出补偿及动物处置方案》,截至9月29日,阳原县齐亮养殖专业合作社的3496只蓝孔雀全部处置完毕。 具体处置方式为:体型较大的1178只成体蓝孔雀转作观赏用途, 其中移交唐山市圆梦南湖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820只、 移交保定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西区)338只、 移交我市檀邑溪谷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20只;体型较小的2318只中幼体蓝孔雀采取无害化处理。 (赵彩芬 王树凯)